一、 申请入党
(一) 按照党章规定: "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
( 二 ) 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审查,符合党章规定的确定为申请入党人。
( 三 )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
1 、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2 、自己的政治信念和表现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
3 、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 四 ) 高中提出入党申请的,来校后要及时、主动与党组织讲明或再次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要及时与原毕业学校联系,索取有关培养教育和实际表现等材料。凡有高中时书面申请的,申请时间从当时计起。
( 五 ) 对尚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党支部应主动加强教育引导,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并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他们逐步提高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
二、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
(一) 党支部应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情况造册登记,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建立培养档案。
( 二 ) 对新提出入党申请的,党支部要在两周内派专人找其谈话,谈话内容:
1 、主要了解和端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
2 、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 、了解申请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 三 ) 吸收申请人参加学习小组。申请人学习小组,由所在党支部组织、指导,定期学习。一个月不少于二次,以学习党章为主,辅以有关学习材料。
( 四 ) 申请人学习小组应建立学习记录,记载小组成员学习、出勤等情况,随时备查。
( 五 ) 申请人应每季度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 六 ) 申请人递交思想汇报后,党组织必须派人就思想汇报中的内容与其谈话,了解掌握思想动态。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一) 入党积极分子是申请人中基本素质好,对党的认识比较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要求迫切,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成绩优良,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申请入党人。
( 二 )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同意。
( 三 )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组织要指定 1 ~ 2 名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个别帮助。
( 四 ) 培养联系人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并把培养考察情况以写实方法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每半年填写一次。发展入党前考察次数不得少于二次。
( 五 ) 党支部要有意识地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一些活动,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
( 六 ) 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 七 ) 党支部要定期分析检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群众反映和培养人培养考察的意见,研究后形成支部意见,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支部书记要签名,注明年月日。
( 八 )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要送院业余党校进行不少于 40 学时的系统培训。没有经过党校培训,以及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培养联系人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等情况,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 二 ) 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 三 ) 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五、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一)发展对象指,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 二 ) 发展对象必须是经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方法详见院团委的推优办法)。没有经过团支部推优 " ,或 " 推优 " 不合格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 三 ) 征求党外群众意见
1 、党支部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由专人如实做记录;
2 、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了解情况;
3 、其他方式的了解;
4 、凡严格按照 " 推优 " 程序进行团员民主评议充分的,可代替征求党外群众意见。
( 四 ) 发展对象的学习成绩要求在专业综合测评排名中等以上。
( 五 ) 对发展对象重点考察以下几方面:
1 、政治上要求进步,信仰马克思主义,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 、组织观念强,主动靠拢党组织,能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3 、日常能够把远大的理想同脚踏实地的精神结合起来。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勇攀科学高峰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4 、入党动机端正。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 、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要求自己严格,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做出表率。
( 六 )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将发展所需材料准备好,报上级党组织初步审查,经过初步审查认为合格,原则同意后,方可填《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 七 ) 发展前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的书目和文章:
1 、马克思、恩格斯
《共产党宣言》
2 、毛泽东
《为人民服务》、《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五四运动》、《青年运动的方向》
3 、邓小平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
4 、江泽民
《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5 、其他书目
《中国共产党章程》、《大学生入党必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1996.10.10)
以及当前的一些政策、文件等。
六、组织发展前应准备的材料
(一)入党志愿书;
( 二 ) 入党申请书;
( 三 ) 党校结业证、党校学员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 四 ) 思想汇报 1 ~ 2 份;
( 五 )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 六 ) 团组织推优意见表及群众评议记录;
( 七 ) 政审材料。
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一) 各类文书一律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 二 ) 不允许有错别字和不规范的汉字;
( 三 ) 文书材料一律要注明书写日期;
七、对政审的要求
(一)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材料。其主要内容是:
1 、对本人政治表现的审查;
2 、对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表现情况的审查。主要了解其父母(或抚养人)、兄长,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目、现任职业、现实表现和其他历史结论等。
( 二 )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函调。
( 三 ) 政审材料需要出具证明单位的全称落款,并加盖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方为有效。
( 四 ) 政审材料要由学生党支部统一管理,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 五 ) 发展党员后,政审材料同其他入党材料一起归入本人档案。
八、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的填写
(一)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系、专业、年级、担任职务;
( 二 ) 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间;
( 三 ) 政治表现,入党动机,学习成绩,在同学中的影响,目前存在的主要缺点;
( 四 ) 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 五 ) 政审情况;
( 六 ) 党支部意见。
九、《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十、召开发展党员支部大会
十一、党委派人谈话、审批和备案
十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谈话,讲明批准日期,预备期起止时间,并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参加党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党费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 二 )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也不应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三 ) 预备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纲,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的考察和教育,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加强培养,直至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