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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教学经费管理及登帐的说明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4/08 15:38:01 点击量:
关于教学经费管理及登帐的说明
 
各院(系、部):
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学校《关于二级单位(部门)财务管理指导意见》(暂行)(校财字【2014】2号)文件精神,现对划拨至二级学院(系、部)的教学经费和我处统管教学经费登帐过程作如下说明:
一、教学经费分类
教务处将经费分为划拨至二级学院(系、部)的教学经费和统管教学经费两类。其中统管经费分为周期性项目、经常性项目、统一做账项目和预算外项目四类。(见附件1:教务处统管教学经费项目表)。
二、统管经费登帐程序
周期性项目在二级院(系、部)履行完手续后,凡在规定登帐时间内交至我处的,由我处相关科室统一到有关领导或处室办理审批手续,实施各自报账;经常性项目在工作期间随到随登;统一做账项目由我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定期统一做账统一办理手续后发放;预算外项目是指在教学预算经费以外,由于上级政策、学校决策等原因或偶发项目,须履行相关请示手续,待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追加实施的预算项目。
三、二级学院经费登帐程序
由教务处代表学校拨到二级学院的教学经费,到本市以外集体集中实习,需提交安全预案和实习计划到实践教学科盖章后方能借款,报账不需再到教务处履行手续;其他项目的借款、报账,教务处一律不再审批、登帐,本院(系、部)履行完手续后直接到财务办理。
四、单据的填写规范
为让本院(系、部)领导掌握情况,避免本部门该知而未知的现象发生,凡由教务处统管的教学经费列支的项目,填写报帐“单据贴存单”时,负责人一栏,一律由学校规定的本院(系、部)审批人签批,教务处仅为经费项目的管理单位,在表格外签批。(见附件2:模板)
望各院(系、部)认真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相关规定办理。
           
 教务处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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