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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积极参加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25 09:14:50 点击量:

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语委办):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函〔2022〕2号)及《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关于积极参与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语普测〔2022〕6号)要求及具体部署安排,现将各测试站(语委办)参与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实施各项推普宣传活动

各测试站要积极配合本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各项推普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开展推普志愿服务活动

发挥测试员在推普宣传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和示范作用,组织测试员开展推普志愿服务活动,要面向社会尤其是面向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普通话辅导等活动。各测试站参与推普宣传活动的测试员应不少于5人次,省语测中心将把测试员参与推普宣传活动情况纳入测试员考核奖励条件。请各测试站将推普宣传周活动期间,测试员参与推普宣传活动的材料及时向省语测中心报送(包括活动地点、参与人数等内容,要有文字、图片或视频等),省语测中心将择优向国家测试中心推送。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各测试站(语委办)要统筹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为参与推普宣传周活动的测试员提供所需防护物资,提示测试员做好个人防护。

四、及时报送活动总结

推普宣传周结束后,请各测试站(语委办)于2022年9月25日前提交组织参与推普宣传周、双推月活动总结材料,注重总结典型案例和事迹,提供具体数据。联系人:马美茹,电话:0311-66005778。活动总结电子版报省语测中心邮箱:hebeiyuce@163.com。

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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