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实验中心(室)、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根据学校《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党办字〔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就严肃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工作纪律既是教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管理活动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全院教职工要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从建设应用型大学的高度,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能力,高质量完成学院各项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
1.各办公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坐班人员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
2.实验室工作人员晚上有课的,第二天上午可执行弹性作息时间并提前告知实验室主任,其他时间应遵守坐班作息时间。
3.坐班人员严禁上班时间进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上网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任课教师要按时参加教学部组织的教研活动,需要停调课的教师须按照规定提前履行手续。
5.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院会议与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的需要提前请假。
6.院内请假、临时外出(含跨校区办公)须使用电子流程,口头、电话方式无效。电子流程:通过学院钉钉软件中“学院工作”-“审批”菜单中填写对应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须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杜绝人不在岗却无人知晓的情况。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三、严格管理监督
各教学部、实验中心(室)、办公室负责人要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学院会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