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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5/07 18:00:33 点击量:
关于开展诚信·感恩·励志 主题教育
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2018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 (冀教资助〔2018〕1号)安排,为做好“五月诚信教育月”活动, 把诚信教育和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有机结合,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案例评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 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各院(系)要积极组织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活动,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以班级为单位,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题,以主题班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书画展、文艺晚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
各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撰写主题鲜明、独具特色、内容充实、图文并茂的教育活动案例,上报所在院(系)进行评比。各院(系)择优推荐3-5份优秀主题教育活动案例,同时,撰写院(系)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案例评比活动的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学生处参加学校的评比。
三、活动评审与奖励
1.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组织校内专家对各院(系)推荐上报的案例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学生处处务会审定。
2. 学生处根据案例初审结果以及各院(系)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从组织发动、方案设计、教师指导、参与人数、育人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组织奖。
3. 评比活动设“优秀案例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状。
优秀案例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优秀组织奖:3名。
四、评比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务于2018年5月22日前,将典型主题教育活动案例和院(系)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案例评比活动情况报告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上报至所在校区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发至ksyqgzx@126.com邮箱。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 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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